記者獲悉,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要求,濰坊市在市直機關及事業(yè)單位進行工傷保險先行試點取得成功的基礎上,市委組織部、人社局、財政局近日聯(lián)合出臺了《濰坊市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傷保險辦法》該辦法規(guī)定,凡濰坊市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均應參加工傷保險,參保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0.5%標準為職工繳納,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預算安排解決,職工個人不繳費。職工參加工傷保險后,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yè)病的,其工傷范圍、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標準等,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
記者了解到,由于前期試點工作進展順利,截至目前濰坊市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已有21.7萬多人參加了工傷保險,810名因公傷亡者得到及時保障。至此,濰坊市的工傷保險政策對全市各類人群實現(xiàn)了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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