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房產消息 5月15日,成都市房管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通知》,在原有樓市調控的基礎上進行了完善升級?!锻ㄖ诽岢鰧⑾拶弻ο笥勺匀蝗苏{整為家庭;戶籍遷入成都市未滿24個月的購房人,應在我市穩(wěn)定就業(yè)并連續(xù)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方能新購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等。
此次調控升級的一個重要體現為成都的限購對象不再是個人,而是以為家庭為單位。對此,成都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市場供需矛盾較為突出,投機需求鉆“個人限購”空子而炒房的現象時有發(fā)生。同時,全國已出臺限購政策的城市均以家庭為限購對象。因此,為了緩解市場供需矛盾,遏制投機炒房行為,立足于保障剛需、保障改善性需求,借鑒其他城市經驗,《通知》將限購對象由個人調整為家庭。
限購方式上由只考慮新購住房套數調整為新購住房時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數。相關負責人在解釋該項變動的原因時表示,2017年成都城鎮(zhèn)居民人均住房面積已達到43.5平方米,居住條件得到極大改善,但不少居民基于資金保值增值需要,尤其是受新房、二手房價格倒掛的刺激,仍在積極入市購房,導致投機炒房現象一定程度存在。
根據《通知》,戶籍遷入成都未滿24個月的購房人,應在成都穩(wěn)定就業(yè)且連續(xù)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即可擁有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資格。
《通知》規(guī)定,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離異后任一家庭成員兩年內購買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此外,《通知》對住房限售時限也做出了延長。在全市范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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